1月30日,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,自2023年1月1日起,河南全面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,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的目标任务。这是河南省失业保险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成果,进一步提升了失业保险基金互助共济能力。
2023年1月,河南省各地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全部归集至省级财政专户,各项待遇支出顺利发放,省级统筹制度运行良好。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后,全省规范和统一了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、缴费政策、待遇标准确定办法、基金管理、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,将进一步均衡省内基金负担、保障政策有序实施。(央视新闻客户端总台记者 齐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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